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挥发产生一定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的主要成本有碳烃化合物、苯及苯系物、醇类、酮类、酚类、醛类、酯类、胺类、腈、氰等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汽车、自行车、摩托车、家用电器、电线电缆、漆包线、电机、仪表、电子、化工、石油化工、涂料、绝缘材料、纺织、铸造、印铁、印刷、涂装、家具、皮革、鞋业、玻璃、建材等。有机废气一般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不溶于水、溶于有机溶剂、处理难度大的特点,在国内有机废气处理时普遍采用的是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法、催化燃烧法、催化氧化法、等离子法等。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挥发产生一定量的酸碱废气,酸碱废气的主要污染成份为硝酸雾、氯化氢、硫酸雾、氰化物、铬酸雾、碱雾等。主要来源化工、化学、石油、涂料、绝缘材料、纺织、铸造、印铁、印刷、涂装、家具、皮革、鞋业、玻璃、建材等。

酸碱废气一般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不溶于水、溶于有机溶剂、处理难度大的特点,在国内酸碱废气处理时普遍采用的是酸碱中和法等。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挥发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臭气成分主要由硫化氢、氨气、甲硫醇和烃类化合物等气体组成,较为复杂;如直接排放,将影响周边居民及现场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恶臭气体主要是由氨、硫化物和甲醇等组成。

大致可以分为5类:
①含硫化合物,如硫化氢、硫醇类、硫醚类。
②含氯化合物如胺类、酰胺、吲哚类。
③卤素以及衍生物。如氯气、卤代烃。
④烃类,如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
⑤含氧的有机物,如醇、酚、醛酮。有机酸等。

废气处理设计依据和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7)《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
(8)《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
(9)《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8);
(10)《空气质量三甲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6);
(11)《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93);
(12)客户提供相关资料。


废气处理目标和标准

(1)选择能确保治理效果的技术路线;
(2)选用节省投资、合理,因地制宜,操作简单,运行可靠,效果好的设备;
(3)安全可靠,便于操作;无须定期清洗,防火,除臭;
(4)有机废气经本净化系统处理后,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5)彻底达到净化有机废气、净化酸碱废气的目的;彻底达到脱臭及杀灭细菌的目的。
    

排放标准:终出风口各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二级排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