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的术语和定义、回用水的应用和水质控制要求、水质指标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处理后用于部分工艺的回用水和杂用水水质。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纺织染整 dyeingandfinishingoftextileindustry 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前处理、染色、印花、后整理为主的处理工艺过程,又称印染。
2、回用水 reusing water 废水经过处理后能够被重新循环利用的那部分水资源,又称污水再利用。
回用水的应用和水质控制要求
1、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用于一般漂洗工序或杂用,最后一道水洗慎用,不宜用于配料、溶解染料、助剂,不宜用于打小样等。
2、回用方式:将回用水直接用于部分生产工序和杂用;掺一定比例净水后使用。
3、根据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要求和回用水实际水质,应经过小试、生产性试验后,确定回用量和回用 方式。
附件下载: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